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、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 ,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和企业年金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,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 、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 。参照本办法执行 。对2004年《企业年金试行办法》的修订和完善 。
办法规定 ,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要求的具体举措 ,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% ,并明确了几种例外情形。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,
办法规定,出国(境)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,
办法规定 ,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 ,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,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,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。
办法明确 ,基金实行完全积累,
办法要求 ,
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,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。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,
